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电子商务系 关于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

作者: 时间:2016-04-25 点击数:

为加快我系专业和课程建设,现对修订我院2014级各高职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修订依据与基本思路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省级特色名校建设方案,秉承“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德育为先导,以能力为本位,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实现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为方向,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人才培养理念,修订我院2014级各高职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各专业要以专业调研为基础,以岗位分析为依据,以现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效果为参考,进一步明确专业服务面向、岗位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同时要引入行业企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校企共同设计、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生教育对接”。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以普通高职、对口高职为主,五年制高职、预备技师等其他类型参照执行。
三、基本要求
  (一)深入开展广泛调研,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岗位职业能力体系。各专业建设要根据山东省“蓝、黄”两区和“一圈一带”等区域发展战略,结合德州10大产业集群建设规划,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包括相关产业和行业调查、相应企业人才需求调查、人才市场调查、受教育者需求调查),深入了解相关产业、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掌握与专业相关的生产技术发展状态,重点分析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特别要关注社会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尤其要认真研究技能大赛所反映出来的本专业领域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发展与应用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把握选择专业服务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按照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确定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依据职业岗位能力调研与分析,遵循能力本位(CBE)原则,准确定位人才的基本生存能力(专业能力)和基本发展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科学设计专业能力的知识与技能结构,强化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自立自律能力、交流能力和耐劳能力等能力的培养,形成完整的岗位能力体系。
  (二)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要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从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角度出发,科学构建课程体系。为提高课程教学效率和质量,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在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的要求,按照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培养的内在联系,集中相同和相关课程教学内容,对原来分布在多门课程中重复交叉出现的教学内容进行重新整合,通过教学内容整合尽量减少课程总门数,避免课程间内容的重复交叉。
专业课程名称一般以“××技术应用、××技能、××操作、××技能训练、××应用与维护,××安装与调试,××分析与实践”等“名词+动词”的形式冠名。课程名称要用全称,不同专业(或同一专业不同专业方向)的相同课程要用统一名称和课程代码。
坚持基础理论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生可持续发展,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主线,融理论与实践一体,构建公共基础平台、专业通用平台、专业核心平台和选修模块、创新创业模块、拓展模块的“3平台+3模块”课程体系。
(四)强化实践教学,优化专业实践教学体系。遵循“整体设计,分层推进”原则,按照“识岗、学岗、熟岗、顶岗”四岗递进的培养过程,划分基础技能层次、专业技能层次、综合创新层次三个层次,构建5训6练实践教学体系。原则上要包含职业认知、专项训练、综合训练或毕业设计、顶岗实习4个实践教学环节。
层次 主要目标 运行模式(5训6练) 要求
基础
技能
让学生初步掌握从事岗位基础工作的技能,同时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严谨的科学态度。 对于基础技能实训采取教学做一体化的方式,以任务习练、分段训练为形式开展。 以源于生产现场的项目为载体,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生产过程体现教学情境。
专项
技能
让学生熟练掌握从事专业服务面向的职业岗位(群)典型工作的专项职业技能。 对于专项职业技能实训采取产学融合的方式,以集中实践、分段教学、学徒操练等为形式开展。 以单一专项岗位(群)典型工作为载体,以集中实践教学与分段教学形式开展训练,以“练”为主,让学生熟练掌握技能。
综合
创新
突出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强化学生的探索性、创造性思维,能适应岗位迁移变化的现实。 对于技能大赛特训、职业岗位综合实训和顶岗专训,通过跟岗锻炼、顶岗实习、组织各类各级技能竞赛、课外及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施和创业实践等方式,以大赛磨练和顶岗历练等形式开展。 以完全生产型项目开展训练,以“练”为主,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水平。
(五)以校企合作为平台,推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的改革。把产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切入点,以“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为指导,积极探索 “实境化历练”要   求的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产学交替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生教育对接”的“五对接”要求,和企业共同系统设计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课程,设计课程教学单元,实施“教、学、做”于一体的教学模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六)充分借鉴,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国家标准对接
 1.关于《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对接:各专业建设委员会要结合岗位调研情况,认真研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已经颁发的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进行仔细研读分析,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构建、课程重构、课程名称及课程标准等方面进行有效借鉴,使我院的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既要突出区域特色,又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的一般要求。
 2.关于国家及行业职业资格标准的对接:各专业建设委员会要结合岗位调研,搜集并分析各国家及行业职业资格标准,确定若干核心岗位职业资格(必要时可再设拓展职业资格),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将职业资格标准对接专业课程平台和专业方向课模块课程体系,分解标准至各门课程,实现培养目标和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有机结合。
 3.关于国家、行业、企业专业技术标准的对接:各专业建设委员会要结合岗位调研情况,搜集、整理、分析核心岗位工作所涉及的国家及行业、企业专业技术标准,将有关标准分解各专业核心课程和方向课程中,强化对学生掌握岗位工作标准的培养。
(七)总结经验,实现循环提升。在充分借鉴和参考《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兄弟院校尤其是国家示范院校近几年来形成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总结12版、13版  人才培养方案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专业群建设规划、实习实训基地现状及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上应从本系、本专业的实际出发,自主制订培养计划,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即使在同一专业,也可根据生源情况的不同,培养模式的不同(如“订单培养”、“冠名班”等)制订不同的培养计划,或在执行同一培养计划中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性,突出人才培养的“开放性”、“实践性”。
(八)编制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注意事项。
 1.五年制高职(包括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要以已经颁发的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为依据,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整合重构教学内容,构建课程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2.五年制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累计不超过1年,其中三二连读形式一般是中职段0.5年,高职段0.5年,五年一贯制安排在第五学年。
(九)编制高级工、预备技师人才培养方案应注意事项。
 1.在确定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时,要以人社部09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相关要求为依据,目标定位与课程设置吻合度应在70%以上。
 2.思政课、体育及计算机课的开设及要求参照高职相关要求执行,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及语文类课程根据专业自行决定。
(十)课程标准的修订注意事项。
 1.职业能力课程鼓励采用项目体例设计,在项目的设计上要既要考虑知识的逻辑性、能力的递进性,又要考虑项目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一定要避免简单地把学科式的课本知识用项目名称来代替,实际上没有项目教学的任何特征,根本不是项目教学的“换汤不换药”的现象发生。
 2.在“教学活动”设计方面要体现项目教学的基本规律,资讯、决策、计划、实施、检查和评价各活动环节要齐全。
 3.纳入专业课程群建设的相关课程,在编制标准时要集体讨论,通盘考虑,要注重课程教学内容的整体优化和项目设计的连贯性、一致性。
 4.课程标准是指导课程教学与建设的标准性文件,各负责编制的人员要高度重视。标准的确定要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项目载体及相关教学设计既要体现改革理念,又要符合自身实际,杜绝依据教材定目标,为了应付设项目的现象发生。
四、课程分类与设置要求
(一)公共基础平台课程安排要求
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军事理论与安全教育等课程。
1.政治理论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6(课内)+16(课外实践),3学分。第一学期开设,2学时/每周。要保证一学期上完,2学时不够的可做适当调整,总学时数不得随意增减。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72学时,4学分。第二、三学期安排,2学时/每周。要保证两学期上完,2学时不够的可做适当调整,总学时数不得随意增减。
《形势与政策》一至四学期均开设,每学期不少于16学时,由思政部安排,采用讲座的形式讲授,共计1学分。
2.计算机应用基础
   原则上在第一学期开设,4学时/周,60学时左右,3学分。要保证一学期上完,学时不合适的,可适当调整上课周数或学时数。
3.体育课
开设3个学期,周课时2学时,学期上课周数按理论课上课周数计,6学分;第一学期以体育基本理论和提高学生身体基本素质为主;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由体育教研室按专业大类 开设符合学生职业特点和就业需要的实用体育课程项目,学生自主选择,强化学生职业适应能力。
4.语文课
工科类专业开《应用文写作》,文科类专业开《商务写作》,第一或第二学期开设,2学时/周,2学分。
5.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
课程分为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三部分,记4学分;其中,职业生涯规划包含职业认知、行业企业参观、职业生涯测试与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等内容,安排在第一学期开设,记2学分(其中,职业认知一般安排在学期之初,8学时);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在第4学期开设,记2学分。大学生就业指导包含职业心理健教育、职业形象设计训练、求职技巧,就业权益与维护等内容;创业教育包括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测评、创业项目孵化等内容。
6.军事理论课
必修课。安排在入学军训期间进行,记1学分。
7.安全教育课
大学生安全教育作为一门必修课程,贯穿每个学期。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安排8学时,其他各学期在第二课堂主题教育活动中灵活安排6-8学时。按1学分计。
8.大学生心理素质训练
课程为公共选修课,由学生处、团委和思政部共同负责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制定大学生心理素质训练计划并通过定期举办第二课堂活动、讲座、心理素质测评,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等形式组织实施,记1学分。
9.除计算机应用基础外,其他课程不再有理论课时和实践课时区分,全部按理论课时计。
(二)专业通用平台课程安排要求
主要指面向专业群开设的通用平台课程,包括应用数学和英语。
1.英语
第一、二学期开设,记5-6学分。第一学期开设英语沟通,每周4学时;第二学期开设职业英语,每周4学时,教学内容由基础部和相关系共同确定。
2.数学
开设内容、学期及学时数由基础部和相关系共同确定,原则上周课时不超过4学时,不超过2学期,总学分控制在7分以内。
3.其他专业通用平台课程有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决定,原则上控制在6门左右。
(三)专业核心平台课程安排要求
是根据专业面向的主要岗位核心能力所必需的关键课程,是学生达到“熟岗”的重要保障,包括核心岗位所需的专业方面的必修课程,一般控制在4—6门。
(四)选修模块课程安排要求
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两类,其中,专业方向选修课程是为增强学生专业适应性和个性培养而设置的课程,方向数控制在2—3个,每个方向的课程一般不超过2-3门。公共选修课程,是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开设的课程,由教务处和各系部共同确定,面向全院学生开设,安排在1-4学期开设,记6-8个学分。
(五)创新创业模块课程安排要求
以项目立项、获取成果或专利、创业孵化和发表论文等形式完成学分修习,不再开设单独课程。各专业建设委员会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与技术研发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创业孵化,学生独立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研究获取专利、发表论文按照3学分/项,参与教师科研与技术研发项目获取专利、发表论文按照2学分/项;参加创业项目孵化实战按照3学分/项,计算修习学分。学生毕业前获得创新创业学分不少于3学分。
(六)拓展模块课程安排要求
包括职业核心能力课程、第二课堂和技能大赛专项三类课程。职业核心能力课程主要是强化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旨在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
1.职业核心能力课程安排要求
我院职业核心能力课程暂设“自我管理”、“团队合作”、“职业沟通”、“信息处理”、“解决问题”5个模块,各专业依据职业性质不同任选2-4个模块,一个学期开设2个模块,每周2学时,记2学分。
2.第二课堂课程与技能大赛安排要求
学生毕业前获得第二课堂课程与技能大赛学分不少于5学分。
(七)实践教学课程安排要求
1.课内实践教学环节
课内实践教学环节是指为实现课程教学目标要求而纳入课程授课计划的实践教学活动。原则上,专业核心课程与专业方向课程的课内实践教学时数不少于课程总时数的45%~55%。
2.专业集中实践教学课程
集中实践教学课程是指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而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具体形式为社会调查、课程设计、职业认知、专项职业技能实训、职业岗位综合训练、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其中,1~5学期工科类专业原则上不得少于30周,其它类专业一般不得少于24周。集中实践教学的周课时以每周24课时计算。第6学期安排顶岗实习,记16周。
3.实践教学(包括课内实践教学环节)时数,工科类专业不能低于总教学时数的55%,其他专业的不得少于50%。
4.高职高专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周,每个学生在校期间要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此项工作由各专业根据专业情况,安排在素质拓展模块或创新创业模块中开展。
(八)课程考核要求
课程考核参照学院新修订的《德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形成性考核改革实施意见》执行。
五、学制、学分和学时安排
(一)学制与学期安排
我院采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即“2+X”模式,其中“X”指第三学年教学安排,其具体安排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行设计。各专业依据本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要求研究并确定相应的教学模式,按照前紧后松原则,一般前4学期基本完成所有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取得本专业职业资格;第五学期,原则上只安排职业岗位综合训练、毕业设计、职业核心能力提升、拓展、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和少量专业课程,11月中旬基本完成校内教学任务。
(二)学分与学时安排
实行学年学分制,高职总学分控制在140学分左右。其中,公共基础课占22%左右,专业通用平台课占20%左右,专业核心平台课程(含顶岗实习)占33%左右,模块化课程占25%左右。实践教学学时占总学时的55%以上;工科类专业的专业课中按基于工作过程开设的项目教学课程不低于70%,经管类专业的专业课中按项目教学开设的课程不低于65%;实行“卓越技师培养计划”的专业,实践教学学时占总学时的比例达到60%左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明确最低毕业学分。
1.课时分配
(1)三年总课时原则控制在(包括集中实践教学)2400--2600课时。社会实践活动、公益劳动利用节假日进行,不计入教学时间。1~4学期教学周数按照每学期20周计算,其中考试周1周,机动周1周,集中实践教学不少于4~6周,理论教学周数=20周-考试周-机动周-集中实践教学周。第五学期,前10~12周安排职业岗位综合训练、毕业设计与职业核心能力提升课程,12周为考试周;12周之后安排素质拓展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课程。第6学期顶岗实习按16周计算。
(2)周课时第1~4学期为22~26课时,第5学期为22~24课时;最后半年为顶岗实习(折合学时480课时)。
(3)教学做一体化课程,理论与实践课时可按1:1计算,也可以根据课程性质调整。
2.学分计算办法
(1)总学分:总学分控制在140学分左右。
(2)每18学时计1学分,9学时以上不满18学时的计0.5学分,不足9学时者不计学分;公共选修课一般每20学时计1学分。
(3)专业集中实践课程,连续实习实训1周计1学分,周课时按每周24课时计。
(4)毕业设计文经类计4学分,理工类计5学分。
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审批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应由系专业建设委员会主任负责,经专业调研、集体分析研究和讨论拟订后,召开专业建设研改革研讨会,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和相关院校同类专业教师进行论证。经评审和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建设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批,教务处备案,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实施。
七、其他说明                                        
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修订和论证要在2016年7月15日前全部完成,经审批后,纸质版报教务处教研外事科,电子版发至jyk7216@126.com 。全部人才培养方案经教务处整理、审核,报院长审批后用于2016级新生教学; 课程标准要在2016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经专业带头人审核、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批后用于2016级新生教学,电子版发至教研外事科备案。

附件1:人才培养方案模板(样例)
附件2:课程标准模板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电子商务系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