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内容 |
具体要求 |
分值 |
思想政治素质 |
政治 信念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无损害国家尊严的言行。(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
2 |
思想政治表现 |
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同邪教组织、各种错误言论和风气做斗争;敢于同影响学院形象的行为做斗争。(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
2 |
政治理论学习 |
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班级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报告会、座谈会,自觉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
2 |
道德品质素质 |
诚信 |
无恶意拖欠学费;无考试作弊;诚信择业,无违约;认真填写诚信档案。(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考试作弊,一次减2分。(本项可以得负分) |
2 减分 |
校园 文明 |
在校和实习期间,举止得体、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于律己、乐于助人、谦虚谨慎、实事求是。(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男女交往不得体被通报每次减2分,宿舍内乱扔乱泼乱画被通报每次减1分。(本项可以得负分) |
2 减分 |
宿舍 文明 |
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宿舍卫生值日,个人物品摆放符合要求。(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所在宿舍获得一次“星级宿舍”,成员加1分,舍长加2分。 ●所在宿舍不达标,每人次减1分;舍长减2分;违章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等违禁用品当事人每次减10分,宿舍成员减1分,舍长减5分。(本项可以得负分) |
15 加减分 |
劳动 态度 |
认真参加服务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各项义务劳动,任劳任怨,高质量完成任务。(本人百分制得分除以本班百分制最高分再乘以10) ●不参加服务学习或态度不认真的,各系按统一标准减分,直至0分。 |
10 减分 |
志愿 服务 |
经常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含服务学习类志愿活动),态度认真,效果好。(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
2 |
突出 事迹 |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受到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加5分,受到学校表扬的加2分,受到本学院或其他学院表扬的加1分,其他酌情加分。因其它工作受学院通报表扬一次加0.5分。(以报纸、表扬信、通报表扬文件等为凭据,一学期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
加分 |
法律 素质 |
制度学习 |
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报告会和相关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学生手册》和《安全教育手册》。(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
2 |
遵纪守法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一次减2分;受通报批评一次减1分。(本项可以得负分) |
2 |
人文 素质 |
素质报告 |
积极参加素质教育报告会和素质拓展活动。(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
2 |
读书学习 |
经常去图书馆、自习室阅读课外读物和书籍,不断提高阅读水平和技能,充实知识结构。(符合以上要求得2分) ★每学期每认真读完《学生手册》推荐的优秀数目1篇(有详细读书笔记)加1分,最高加3分。 |
4 |
文艺活动 |
经常参加各种文化艺术活动。(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
2 |
稿件发表 |
★在国家、省、市、校、院报纸、刊物、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作品的,分别加20、15、10、1、0.5分。 |
加分 |
身心 素质 |
身体 素质 |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体育课达标。(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体育课不达标减1分。 |
2 减分 |
心理 素质 |
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能够与老师同学和睦相处,对周围人和事有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价。(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新生心理普查不认真减1分,心理咨询老师约谈不配合减0.5分。 |
2 减分 |
职业 素养 |
组织 纪律 |
有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能较好的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学风端正,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学校、学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按照课堂要求考勤。 ●上课(含实训、晚自习)旷课一节减0.5分,迟到、早退一次减0.2分。(本项可以得负分) |
6 减分 |
团队协作 |
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和他人密切配合、共同协商,善于沟通。(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
2 |
沟通表达 |
积极参加演讲、辩论等活动,使用普通话,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交流。(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
2 |
早操 |
按时起床点名或跑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操。(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大三全部加满分) ●旷操一次减0.5分,迟到、早退一次减0.2分。(本项可以得负分) |
10 减分 |
社会 实践 |
每学年参加一次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按规定写出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为满分) ●无故不参加或表现不好的,各系按统一标准减分。 |
2 减分 |
干部 经历 |
★担任宿舍长、学生会干事、班委、团支部委员最高分为2分;担任副班长、学生会副部长、协会负责人最高分为3分;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最高分为4分;担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最高分为5分。(担任多个职务的不重复加分,按最高职务加分;舍长加分根据本学期宿舍成绩;班委、团支部成员的加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实施小组确定,学生会成员的加分根据学生干部学期考核情况计算,协会负责人加分根据社团考核情况计算) |
加分 |
创新 素质 |
实用 技能 |
★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加2分,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加4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证书加2分、三级证书加4分、四级证书加6分。 |
加分 |
创业和课外比赛 |
★获国家、省、市、校、院级创业或课外科技学术作品大赛一等奖加30、25、20、8、3分,二等奖加25、20、15、5、2分,三等奖加20、15、10、3、1分。其他奖项酌情加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
加分 |
科技 比赛 |
★获国家、省、市、校、院级科技比赛一等奖加30、25、20、5、2分,二等奖加25、20、15、3、1分,三等奖加20、15、10、2、1分。其他奖项酌情加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
加分 |
学术 论文 |
★在国家、省、市、校级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加20、15、10、5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加分 |
创造 发明 |
★有发明创造、国家专利的,每项加20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加分 |
拓展 素质 |
专业 比赛 |
★获国家、省、市、校、院级专业比赛一等奖加30、25、20、8、3分,二等奖加25、20、15、5、2分,三等奖加20、15、10、3、1分。其他奖项酌情加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
加分 |
知识竞赛 |
★获国家、省、市、校、院级知识竞赛、演讲、辩论等一等奖加30、25、20、8、3分,二等奖加25、20、15、5、2分,三等奖加20、15、10、3、1分。其他奖项酌情加分。 |
加分 |
体育 比赛 |
★获国家、省、市、校、院级体育比赛一等奖加30、25、20、8、3分,二等奖加25、20、15、5、2分,三等奖加20、15、10、3、1分。其他奖项酌情加分。 ★学校运动会中获得第一名加8分,第二名加6分,第三名加5分,第四至六名加4分,第七至八名加3分,参加比赛的加2分,全程参与训练的加1分。 (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
加分 |
文艺比赛和演出 |
★获国家、省、市、校、院级文艺比赛一等奖加30、25、20、8、3分,二等奖加25、20、15、5、2分,三等奖加20、15、10、3、1分。其他奖项酌情加分。 ★参加国家、省、市、校、院级文艺演出(担任主演),每次加25、20、10、5、3分。参与演出,每次加20、15、5、3、1分。其他酌情加分。 (文艺活动包括歌舞、器乐、朗诵、书法、绘画、摄影等,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
加分 |
注:
1.本德育(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为学院统一制定的指导性方案,须严格执行。
2.细则中没有规定的但实际操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各专业按统一标准执行。